2024年11月22日下午,辽宁大学法治论坛第347讲于崇山校区蕙星楼626室顺利举行。我院邀请到大连海事大学李国强教授担任主讲人,开展主题为“从整体主义到个人主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逻辑”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郭洁教授担任主持人。
在本次讲座中,李国强教授首先阐释了整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交错下集体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教授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法律强调主体性,整体主义方法论以各种方式影响具体制度的构建,并与个人主义方法论随时进行博弈。作为用益物权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个人主义和整体主义交错的局面之下,很难简单地从单一逻辑上区分归属主体、行使主体和利益主体,任何试图简单化地回答“集体所有权的主体是谁”这个问题的方案都不符合这一问题的背景要求。随后,李国强教授对公私法接轨视角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主体展开讨论,“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应解读为“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农民集体不是一个外在于个人而独立存在的“所有权人”,而是由所有“集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概念,农民集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借由公权力行使而发生关系。最后,李国强教授为同学们介绍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程序及收益分配方式,指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内容是“折股量化”,并对“折股量化”这种模式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讲座最后,我院师生和李国强教授进行互动交流,同学们踊跃提问,教授进行了细致解答。本次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主讲人简介:
李国强,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大连海事大学国土资源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大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辽宁省“RCEP智库”研究与促进中心副主任,大连人大理论与实践智库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