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法治论坛第348讲杨立新教授讲座顺利举行

发布日期:2024-12-10    浏览次数:

 

2024年12月6日下午,辽宁大学法治论坛第348讲于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图书馆报告厅顺利举行。我院邀请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担任主讲人,开展了以“侵权责任编解释的法理基础”为主题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副院长李岩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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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新教授首先指出,有关监护的侵权责任是新出台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非常重视的内容。杨立新教授以严谨的论证逻辑,对监护制度在我国民法典中的地位进行了阐释,并体系化、分层次地解读了“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监护人责任”“教唆、帮助被监护人实施侵权行为”等监护相关的具体侵权责任问题。随后,杨立新教授梳理本次解释中涉及“相应责任”的条文规定,重点对民法理论和实践中“相应责任”的概念和范围进行界定。最后,杨立新教授对“无过错责任的绝对责任条款”的理解和适用问题展开讨论,深入分析本次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背后蕴含的法理基础,为解决实务中的疑难案件提供崭新的思路指引。

讲座最后,我院师生、与会的司法实务工作人员和杨立新教授进行了交流讨论,杨立新教授耐心地解答疑惑。本次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主讲人简介:

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