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管会关于博士后人员招收的相关规定,结合《辽宁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启动辽宁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2年下半年博士后人员招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站学科与方向
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常年招收法学学科博士后,同时支持其它学科申请者进入流动站,在交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
2022年博士后合作导师一览表
流动站 |
单位 |
合作导师 |
研究方向 |
法学博士后 科研流动站 |
法学院 |
经济法学 |
杨松、郭洁、刘剑文、闫海、王素芬 |
国际法学 |
杨松、张晓静 |
民商法学 |
郭洁、李岩 |
法律史 |
焦润明 |
二、招收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无不良行为记录;
2.获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含35岁,即未到36岁生日),进站后全职在辽宁大学工作;
3.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
4.由我校培养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得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符合国家和学校招收博士后进站的其他要求。
三、相关要求
1.申请进站人员需向我校博士后流动站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进站考核;
2.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根据项目需要可在2-4年内灵活确定;对进站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应当根据项目资助期限和承担的任务及时调整在站时间,博士后累计在站时间最长不超过6年;
3.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归辽宁大学所有,发表成果第一作者身份(含导师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辽宁大学;
4.申请出站的博士后,须按计划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撰写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出站工作报告答辩;
5.申请出站的博士后,在出站前应达到在站协议中对出站考核标准的规定要求。
四、待遇保障
1.薪酬待遇:科研博士后年薪15万元(税前)、师资博士后年薪25万元(税前),发放2年。
2.科研支持:学校为师资博士后提供4万元科研启动金。
3.其它待遇:学校为博士后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2年租房补贴1500元/月。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入“全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填写入站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至辽宁大学博士后流动站;
2.申请人向流动站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流动站邮箱;流动站对报名材料初审,进行考核;
3.通过流动站考核的应聘人员,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按照国家、辽宁省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确定拟进站人员,办理进站手续。
六、联系方式
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4-62202410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宁大学崇山校区蕙星楼313室,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XINGKONG SPORTS。
电子邮箱:13840206299@126.com
校人事处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4-62202273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校部办公楼1楼人事处
电子信箱:lnurenshichu@163.com